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2-11-26

标题:原单位不给转出二级建造师

我于2012年11月6日就二级建造师转出事宜已经反映过这个问题,该问题的查询码是0285515991,谢谢您的处理意见。

我已经按照您的建议咨询过了,最后的结果是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我现在不想走法律程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就真的拿原单位没有一点办法吗?这个东西确实是我自己的,我也不在原单位任职了,请问我可以直接挂失,然后再补办我的证书吗?前提是不影响在现在的单位继续执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1-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向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咨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24538890,2453805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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