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2-11-26

标题:独生子女费还能申领吗

我们夫妻两个都是以前二棉的下岗工人,至今都没有一分正常的工作,都在干临时工,生活非常困难。我们家生了一个男孩,孩子今年都18岁了,也没有领到一次独生子女费。原因是生孩子时,厂子还没有倒闭,独生子女证是厂子发放的,没到一年,工厂倒闭,也没人跟我们说这件事情怎么办,就稀了糊涂带着孩子回了老家,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所以说相关的一些政策也不知道。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帮我们,帮我们解决困难。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11-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孟**”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人民政府至今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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