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2-11-25

标题:供热站和物业公司相互推脱,市民盼退费退热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住在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浯水道交口的喜年广场1号楼2409室,刚刚交过2012-2013年度供热费用,因为家中暖气不热,多次找到物业部门和河西区梅江供热站反映,两单位相互推脱,供热称新房只管收费和测温,不管维护;物业多次维修未果,并称是供热热源不足造成。因钱交到供热部门,我找到梅江供热站打算退费,供热站以不符合规定拒绝。现我对供热已经绝望,打算不再使用暖气,望有关部门帮助协助退费、退热。盼尽快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2-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津热公司已派维修人员入户维修,现您家供热温度已达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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