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许** 提问时间:2012-11-18

标题:东丽区华明新家园华富小区供热问题何日解决?

有关领导:

您好!我是东丽区华明新家园华富小区34号楼居民,2011年9月交付房屋时,我们就付了当年全款的供热费,2011的室内暖气始终不热,当时向物业、开发商、供热办就反应过这个问题。一直到停止供暖,问题也未得到解决。

2012年我们又主动交纳了全额的供热费,,现在家庭室内温度始终在16度之间。家庭入水口30度,出水口10度。为此在最近时间里,我们投诉象被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 找小区加压站——没人;

 找供热办——让我们找开发商

 找开发商——供热不归他们管

 找物业——让我们找供热办

三方的推诿,让我们无所适从。11月16日,华富小区的部分业主集中到物业,要求供热办给个说法。物业说供热办主任10:00左右来解决问题,最后人也没来,说供热办开始加压,加压后进水口温度为70度,出口温度为30度。大约一小时后,加压停止,进水口温度又回到入水口30度,出水口10度。室内温度又在16度。(附件为我家15号以来各时间段室内温度照片)

现在问题:

1. 我们将全款的取暖费交付供热办,为什么室内温度始终在16度之间?

2. 通过加压可以提升供热入水口温度,为什么不给我们加压,小区加压站为何无人值守?

3. 按照天津市规定,供热不达标,按日退费,谁来给我们测温?谁来给我们办理退费?

4. 小区的供热问题何日解决?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许**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19日

尊敬的许**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在两年保驾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调试。由于您家小区仍在开发建设单位保驾期内,故相应维修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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