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2-11-16

标题:怎样拿回赔偿费

昨天留言,今天工作人员打来电话了解情况,对贵网站的工作效率表示赞扬。今天补充一点:对我的遭遇,市区供热办,和国丰供热中心都表示同情,尤其是国丰给予了许多帮助,但大家都表示只能调解,没有财务支配权。中山门供热站恰恰利用了这一点,所以她说谁也管不了她,我向政府求助,就是想知道,究竟谁能管她。分明是她的责任,她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大家真的没办法吗?恳求政府给我指明一条路,我究竟该找谁。不要在说问问有关部门了,该问的我都问了,没有用的。我就是想知道,怎样拿回赔偿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16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但由于您与供热单位无法达成共识,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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