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美震中环时代变相交钥匙合法吗
您好:
我是美震中环时代的业主,原本合同约定于2012-11-15号交房的,但小区目前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水、电、暖气全没通,小区路面也没压,绿化更是没有。他们于2012-11-13在今晚报上登出“装修通知”让业主们去拿钥匙。
请问: 1.在这种条件下他们有权交钥匙吗?
2.如果拿了钥匙,是不是就意味着默认收房?
3.美震是保障房小区,他们受谁监管?
4.合同是15号交房,他们在13号登报不提交房,来了个“装修通知”
这种行为合法吗?
5.什么条件下开发商才能交房?
小区的配件如扶手,楼道地面等已经比华城,红荔等小区差了,这些我们也忍了,人家提前3个月就小区完工了,开发商在未完工就变相交房的行为已经激怒3600户保障房小区的业主。 请政府在网上明确答复,不要再用转交责任单位这种话来敷衍我们,业主们已经准备集体维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