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2-11-13

标题:美震中环时代变相交钥匙合法吗

您好:

我是美震中环时代的业主,原本合同约定于2012-11-15号交房的,但小区目前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水、电、暖气全没通,小区路面也没压,绿化更是没有。他们于2012-11-13在今晚报上登出“装修通知”让业主们去拿钥匙。

请问: 1.在这种条件下他们有权交钥匙吗?

2.如果拿了钥匙,是不是就意味着默认收房?

3.美震是保障房小区,他们受谁监管?

4.合同是15号交房,他们在13号登报不提交房,来了个“装修通知”

这种行为合法吗?

5.什么条件下开发商才能交房?

小区的配件如扶手,楼道地面等已经比华城,红荔等小区差了,这些我们也忍了,人家提前3个月就小区完工了,开发商在未完工就变相交房的行为已经激怒3600户保障房小区的业主。 请政府在网上明确答复,不要再用转交责任单位这种话来敷衍我们,业主们已经准备集体维权了!!!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1-19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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