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供热部门的一点意见
各位领导好:
我是住在河西闽侯路3号楼的一市民。房子由于要装修,今天(11月10日)到位于龙海公寓的供热收费站准备将供热报停,得到的答复是:报停截止到9月底,现在不能报停。听到此言我真是大吃一惊,国家倡导节能、环保、减排这么多年了,而供热部门还有如此规定,让热能白白损耗。2003年改供热管路一户一循环时,我们非常支持、配合,家里忙里忙外的折腾了两天。没想到改管线只是方便了他们自己,有没交暖气费的随时可以关截门。而用户需要关截门时需提前1个半月申请,想不用都不行,必须用,真是霸王条款。其实派个工人到我们住户管个截门走着去来回来去也用不了半个小时。供热部门本身就是服务部门,顾客第一境界远没有达到,环保、节能的意识就更别提了。不知今年冬天我这套空房子,是不是白白的耗着热能。请领导百忙中介入此事,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