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陆** 提问时间:2012-11-08

标题:天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意欺诈

您好,

天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舒畅欣园,在2010年售楼时,楼书和沙盘中均未显示3号楼配电室位置,且当时售楼员称该楼一楼为住户。

目前该房交付,违规操作强行要求住户先办入住手续才可领钥匙验房。

验房时发现所购买二楼房屋正下方为配电室。

众所周知配电室的电磁辐射和低频噪音对人体有伤害。目前大部分城市的供电公司与规划部门已达成共识,小区配电室不能建设在居民楼下,必须独立于其他建筑之外;如果没有地方建设必须要建在居民楼下时,配电室的上层不能有人居住。

舒畅欣园项目为天津市限价房,却违背保障性住房保障百姓基本权益的宗旨!

诚请局领导对该开发商此种欺诈行为做出处理,责令其将配电室移到远离居民楼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1-09 是否超时:是

陆**: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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