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2-11-06

标题:2012年-2013年度冬季供暖时间

我想了解一下,2012年-2013年度冬季供暖时间,计划何时停暖。

今年2012年是从11月8日开始供暖,供暖结算期是哪一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1-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孙**: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2010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或者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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