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2-11-06

标题:河西区纪发公寓违法群租问题的举报

依据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本人居住的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纪发公寓1号楼1门群租情况严重,一层101、102,二层201、202,这四个房间都被分割成若干个小房间进行出租,基本上每个房屋都被分割成了6个租户,每天人员出入混乱,男女混住,人员良莠不齐,扰民严重,单元门被破坏,每天24小时不能关闭,给正常居民生活带来的严重的影响。 目前正值“十八大”召开在即,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有利局面,恳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19 是否超时:否

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7日

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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