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顶楼住户的暖气温度标准不满18度该如何?
尊敬的建设交通委:
您好!
2010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于集中供热的居民,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标。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可是我们是顶楼住户,冬天供暖的温度连15度都不到,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呢?建议领导尽快的平改坡,让顶楼住户也享受到政府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