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2-10-22

标题:公产房修缮纠纷

我是天津南开区八里台房管站片府湖里5楼住户,由于一层水井横管裂了,厨房下水不能使用,现在1-4层都是自己改的独立水道,而1-6层住户只有我一户是公产,我多次找到房管站,其中居委会主任和1-2楼邻居也去过,房管站站长说修不了,后来协商说只能出材料,让我自己找人做独立水道,说房管站不能出头做。(人工费比材料费贵2倍多)我是交房租的公产房为什么我要自己出钱改造,房管站能这样推卸责任,把损失转嫁给住户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31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6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正在与您协商解决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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