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暖气问题
本人于11年11月入住小区(华明镇华明新家园华富家园),当年交取暖费。但是小区于11月19日才开始供暖。虽然供暖了但是温度远达不到18°(购房合同上有注明),多次电话找供热站,但是告知我们新小区温度不热不负责,找物业找开发商。希望供热过来测温度,但是供热说不负责,说找物业测温。难道物业可以测温?即使测温度了,温度不够找谁?况且物业也没有资质测温度吧?
马上又要到供暖期了,还要交取暖费么?交了取暖费不热为什么交呢?不交有滞纳金谁负责?去年的问题还不解决?一年了。。。。。。。。。。。。。。。。。。
希望尽快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