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有土地被个人占有
我是东风里一段22号居民,与西邻有一胡同,胡同属于房产公司。西邻在2010年办理两证合一过程中,地界测量时没有通知我,指界时找到我家,说邻居得签字。当时我并不知道两家之间有胡同根本就不需要我家的签字,确权指界应是房产公司,这一点土地局应该清楚。他们也没有给我看指界签章图,结果胡同被划入他家的土地使用范围内,但我家并不知道,直到今年5月份才知道。难道公家的土地我指界给谁就是谁的?土地局没有工作的疏忽吗?房产公司知道此事不该有何作为吗?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让国有土地肆意被个人占有,我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申请,盼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重新界定我邻居的土地范围,回归事实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