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我是下闸村民,本次新城征地拆迁,我家的房屋补偿极不合理,我们是2008年盖的小二楼,可是这次赔偿很多花钱的地方没有得到赔偿,比如外墙琉璃瓦、涂料;楼内的错层、水罐等等,评估小组的同志说:综合考虑,不给补偿,我们想要评估标准,想要合理的解释,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已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理解。新城建设本着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拆迁,如果您再有问题,请您留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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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已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理解。新城建设本着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拆迁,如果您再有问题,请您留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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