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 提问时间:2012-09-22

标题:房屋共有人是否受2套住房限制

房管局相关领导:

您好!

在02年还没有限购政策时,以我做为按揭贷款申请人为父母购买了商品房,当时因父母的年岁已大,若由他们申请按揭贷款会导致贷款期限短造成还款压力过大,所以是由我的名字申请的贷款,母亲作为房屋共有人持有部分产权。

我个人的工作原来在北京,现在刚刚变动回天津,需要另行在天津购房,但变动期间我的公积金出现了断交,所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这样是否我只能属于2套贷款购房了?另外如果以父母名义申请贷款是否也算是2套购房呢?

期盼相关领导给予反馈,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0-15 是否超时:否

唐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25日

唐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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