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司** 提问时间:2012-09-12

标题:和朋友共同买的房,朋友想把他的那部分卖给我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2010年和朋友共同买的和平区起发里房子一套,(朋友持大本,我持小本,当时各花一半钱),现在朋友想再买套房(涉及二套的问题),朋友想把和我共有的那套房子他的那部分产权卖给我,需要怎样的手续?需要交的费用都哪些?是否直接他放弃给我就可以了?走怎样的手续我花费少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0-15 是否超时:否

司**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

司**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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