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路** 提问时间:2012-09-02

标题:现役军人子女可否按《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就近上小学

尊敬的领导您好:

天津市教委根据2011年教育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及时于2012年与警备区联合制定颁布了实施细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体现了对天津驻军的关怀,非常振奋军心。我家女儿明年上小学,与女儿户口所在小区一墙之隔有一所河西区中心小学分校(西园道,原韩国小学所在地),请问根据实施细则,可以选择就近就便入学享受优待吗,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时间提供什么材料。

感谢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2-09-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路**”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经查证,区教育局一定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如何执行请您和小学教育科联系,电话28334781。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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