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2-08-30

标题:暖气站停了我家的暖气,我们该怎么过这个冬天?

建交委供热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住在红桥区五爱道风顺公寓的一户居民,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在今年春节前购得,购买时原房主告诉我此房的暖气费都已交齐,并且在供暖期时,暖气虽然不是很热,也是有暖气的。但后来从供热站得知,原房主已欠缴三年的供热费,且他隐瞒了这个情况,和我完成了房屋交易。原房主现在已经移居至江苏,并且改换手机号码,无法联系上了。

今年3月17日,供热站向我家发来一张“采暖费收缴通知”,催费的户名还是原来的朱姓房主,要求朱姓房主交纳2009年至2012年三年的暖气费。

就在近期,供热站已将我家在楼道中的暖气管道截断,停了我家的暖气。

我很不明白一点,为什么原房主已经欠了三年的暖气费,都没有收上来,而到今年才停暖气管道。买房时发现欠费后,原房主曾带我到马场道的市供热上访处协调暖气的事,当时上访处的工作人员都认识原房主,也清楚他的情况。我认为,原房主肯定是之前有何原因拒交暖气费,供热站又收不上来他的暖气费,所以问题一直在拖。

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只想正常缴费,正常使用暖气,我的诉求再简单不过,但供热站要求我补上欠费后,才能正常缴费使用。

还有两个多月就要供暖,应该还有一个月左右,暖气就要打压试水,我不知道今年的冬天,我家是否还能使上这暖气,我家里既有老人,还有未上幼儿园的孩子,我不知道这个冬天,我们是否就要经历最寒冷的冬天。

请求供热相关的领导给与帮助!!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9-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孙**: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8月30日

尊敬的孙**: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家是今年新买的住房,应缴纳2011-2012年度采暖费。原房主拖欠2009-2010年、2010-2011两年采暖费。在2012-2011年供热期间,供热站多次给原住房户发送采暖费收缴通知,因当时该户正在卖房,对供热站发送欠费通知非常不满,到供热站大吵大闹,并且打伤供热站工作人员(110已备案)。卖房时,房屋中介曾多次来到供热站了解原房主交纳采暖费情况,当时供热站工作人员已告知中介该户已欠两年采暖费,但中介为了个人利益,对您隐瞒了欠采暖费的情况。

停热以后,您到风貌里供热站解决欠费问题时,也曾表示中介已支付您3000元损失费,这说明中介已对您做出补偿。所以您应将以前原房主所欠两年采暖费付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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