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2-08-16

标题:河西区南楼拆迁

你好,我家户口是在南楼进步里7门601。此房现在已经在前几年卖了,但是和当时的买家达成了协议,户口没有迁走。一个原因是没有能迁出的地方,再一个原因是等着拆迁时能有一些补偿。所以当时双方都同意了。现在开始拆迁了,我想问一下,我们怎么办理手续?我有户口,没有房本,对方有房本没有户口。还有,拆迁后我们的户口怎么安置?因为现在还是没有能安置户口的地方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2-08-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田**”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查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目前进步里正在房屋征收前期调查阶段。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8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