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2-08-10

标题:03年之前的商品房,因无维修基金漏雨无人管

我2001年购买了红桥区浩达公寓的商品房,今年雨水比较大,房屋开始漏雨,我找小区物业,小区物业不管,我找红桥房管局,红桥房管局也不管,我找红桥物业办,红桥物业办也不管,理由只有一个,03年之前的商品房,没有维修基金,他们都不管,难道仅仅因为我买房早这个原因,就能撒手不管了吗,不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了吗?我想要的帮助对于你们来说很简单,给我介绍一个有经验的维修队伍,避免发生反复维修以及不治聋反致哑的情况(费用我们自理),办法总比困难多,希望政府给予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9-19 是否超时:否

郝**: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4日

郝**: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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