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03年之前的商品房,因无维修基金漏雨无人管
我2001年购买了红桥区浩达公寓的商品房,今年雨水比较大,房屋开始漏雨,我找小区物业,小区物业不管,我找红桥房管局,红桥房管局也不管,我找红桥物业办,红桥物业办也不管,理由只有一个,03年之前的商品房,没有维修基金,他们都不管,难道仅仅因为我买房早这个原因,就能撒手不管了吗,不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了吗?我想要的帮助对于你们来说很简单,给我介绍一个有经验的维修队伍,避免发生反复维修以及不治聋反致哑的情况(费用我们自理),办法总比困难多,希望政府给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