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2-08-07

标题:关于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或者公租房申请资质认定

本人 男 29岁 已婚 现居住在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潞河南里2-2-603房子(户口所在地)属于05年购买2售房屋 房屋面积60平米 先户口本上有本人以及女儿 但家中有农业户口父母,以及河东户口妻子 共同居住,且 我夫妻二人年均收入总和不足7万元 购房供有贷款 像我这样的条件是否能够申请经济房 或者 公租房屋 如果符合条件那请指出非条件处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8-20 是否超时:否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9日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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