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2-08-06

标题:购房社保证明

您好,我是外地人在天津工作,因种种原因社保交了7个月后中断了一年多,现在在天津东丽区一家企业工作,社保续交够一年一个月,即2010年1-7月、2012年2-7月,现需要在北辰区买房,我也去东丽区社保中心开具了缴费证明,但是开放商说必须是连续一年的社保才能购房,请问购房是否必须社保连续一年还是累计一年中间可以间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8-09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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