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内容如下:
我区房管局于2009年9月7日受理了张**与张波的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并于2009年9月11日颁发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程序及要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张**所提问题经核实后,确认系该购房人网上打印合同后,市房管局对商品房网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后造成实际购房合同中付款方式一项与网上信息不一致,从而导致银行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现在开发商正在协商办理此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