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2-06-24

标题:居民楼开饭店 扰民

我是静海县东方家园2号楼的居民,二号楼一楼车库出租给饭店后,饭店用蜂窝煤煤球做饭,烟熏的楼上住户不敢开窗,请县里有关部门管管吧!

还有一些饭店用煤气罐做饭,是不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西安一层饭店爆炸案已经是前车之鉴,请县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帮助解决一下吧!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经了解,东方家园2号楼未发现有用煤球做饭的饭店。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6月4日

不知道是哪一位不负责任的官员回答的问题,两个问题,避重就轻,真不愧为人民的好公仆!就这小问题解决不了,我将向市有关部门继续反映!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09-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协调。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