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2-06-06

标题:符合公租房条件,为什么租房还要房产抵押

2003年,南市拆迁,一家人一直租房居住,现得知高庄子朗庭园有二居室公租房可租赁,今天,去和平区房管局询问,工作人员告知,若想租赁此房,必须有房产抵押。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我要是有房子住,我为什么还要去租公租房呢?这种情况让我实在难以不理解,既然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让市民能够去租赁公租房,为什么还要有这种抵押政策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7-11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8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1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