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符合公租房条件,为什么租房还要房产抵押
2003年,南市拆迁,一家人一直租房居住,现得知高庄子朗庭园有二居室公租房可租赁,今天,去和平区房管局询问,工作人员告知,若想租赁此房,必须有房产抵押。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我要是有房子住,我为什么还要去租公租房呢?这种情况让我实在难以不理解,既然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让市民能够去租赁公租房,为什么还要有这种抵押政策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答复。
2003年,南市拆迁,一家人一直租房居住,现得知高庄子朗庭园有二居室公租房可租赁,今天,去和平区房管局询问,工作人员告知,若想租赁此房,必须有房产抵押。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我要是有房子住,我为什么还要去租公租房呢?这种情况让我实在难以不理解,既然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让市民能够去租赁公租房,为什么还要有这种抵押政策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