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一**** 提问时间:2012-06-06

标题: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问题

我孩子2011年9月入学天津市河西区的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入学一个月后学校要求马上交身份证,由于孩子当时没有满十八岁,所以我马上就去派出所办理,但是派出所说办理出来身份证要一个月时间,考虑到学校催的紧,所以我们给孩子办理了临时身份证证明交给了学校,学校当时以不是身份证原件为由拒绝发放上学期的助学金,之后一个月后我们把办理好的身份证交给学校,学校没有任何答复。今年五月发放下学期的助学金,我们孩子把身份证交给学校,学校又要上学期开的身份证证明(此证明已交给派出所了),我们拿不出来,学校又拒绝发放下学期助学金,以后我们凭身份证还能领到助学金么??以前的还补么??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2-06-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一****”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经核实,您的问题已经转到河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我们会在详细调查之后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请您在下周2以后拨打2830.1756,了解结果。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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