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2-06-04

标题:非普通住宅吗?

购买一套东丽湖万科城盛锦苑7# 的二手房,面积104平方米。成交价格(6200)不高于房管局指导价(7000)

据了解天津市普通住宅定义是(满足以下3个条件视为普通住宅):

1)天津市普通住宅定义1)单套面积在144平米以下;

2)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3)成交价格不高于房管局指导价

可是有人说只要是东丽湖的房子就属于非普通住宅。

请房管局的同志在百忙中告诉我:

1. 上述天津是普通住宅定义是否真实有效?

2. 我购买的东丽湖房屋满足上述定义,是否是普通住宅?

3. 若该房屋在满足上述定义的情况下不能算作普通住宅,烦请做出说明?

期望早日收到贵处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6-28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5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东丽湖万科城盛锦苑房屋出让合同显示容积率为0.3,为非普通住宅。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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