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限价房出租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双港新家园新尚园、民盛园的业主,这两个小区均是政府为解决老百姓住房需要,提供的限价房和保障房,但自从入住以来,有不少业主将该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收取收益,而并不用来自住!我们觉得政府花大力气,以财政力量来为老百姓建设保障房,是解决普通老百姓居住需要的,而不是让老百姓投资以此收取租金的,长此以往,政府的好心、关心将变味了!无法让真正需要房屋的老百姓得到住房,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种现象加以管理和监督!
毕竟限价房和保障房不同于商品房,其中有政府的财政补贴,也是用纳税人的钱去补助和救济有需要的老百姓的,纳税人的钱来的不容易,政府应该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而且,这种出租行为,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一些不法之途提供了违法犯罪的场所,没有了政府监管!政府对无秩出租的行为,也无法征收应该征收的房屋租赁税,对这些人来说也是一种逃税行为!
据说有关部门对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将扩大审核范围,实现与户籍、机动车登记、税务、工商登记等信息联网,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更为规范和透明,让真正有需求的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希望有关部门完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核查、审核,让真正需要的老百姓住上限价房和保障房!并加强公示和举报投诉,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查处违规行为。对于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用法律手段加以制止!确保住房保障的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