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袁** 提问时间:2012-05-23

标题:关于是否属于二套房的咨询

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二手商品房,结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我爱人前两年与岳父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房本是她们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有,我爱人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我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孩子,我爱人的户口还在岳父的户口本上。问:我们家能否再购买一套商品房,打算商业贷款,有什么条件或要求吗?谢谢。望复。请致电与我联系。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5-24 是否超时:否

袁**: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于2012年5月24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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