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询问市政府津政办发〔2008〕156号文件规定的取暖费找谁要
市长你好;津政办发〔2008〕156号关于做好调整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 将现行采暖补贴标准由每名职工每年420元调整到520元,上调100元。企业按上述补贴标准参照执行。
这个规定规定的520元我们单位只给335元取暖费,差额的185元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判定差额的185元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我应该找谁要这185元取暖费差额,是应该找单位要吗?如果应该找单位要请问单位如果还不给怎么办?
市长你好;津政办发〔2008〕156号关于做好调整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 将现行采暖补贴标准由每名职工每年420元调整到520元,上调100元。企业按上述补贴标准参照执行。
这个规定规定的520元我们单位只给335元取暖费,差额的185元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判定差额的185元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我应该找谁要这185元取暖费差额,是应该找单位要吗?如果应该找单位要请问单位如果还不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