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2-05-12

标题:汽车加气站是否允许个人开发、经营。

咨询汽车加气站是否允许个人开发经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5-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5月17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依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社会自然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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