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2-05-07

标题:二手房税费

各位领导:

最近我在河北区金钟河大街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为首套住房,卖房人也是首套房,且此房屋已过五年,成交均价为10600元/平米,评估价格10700元/平米,均低于河北区的指导价10732元/平米。可去房产局办理手续时,确按高于指导价10732元/平米收税,且增加了营业税和契税等税费!

政府调高指导价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进而使得购房交易税费大幅缩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可为什么调完指导价后我们确仍需要交这么多的税!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5-30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8日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河北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