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2-05-02

标题:对奶粉刮涂批号工商部门如何管理、处罚

我是某品牌奶粉的市级代理商。为做大销量,我借助互联网平台和物流企业,将桶装奶粉销给外市乃至外省零售商,当然价格略低于厂家给我限定的对外最低批发价。为规避厂家对跨区域销售(即“串货”)和违反最低转售价的处罚,我将销到外地的桶装奶粉罐底所标的批号刮掉或有意刮模糊,但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仍然保留(罐身上标注了“批号及生产日期、保质期见罐底”字样,厂家可根据批号查到奶粉的来源)。但最近,外地零售商反映,当地工商部门说他们销售刮掉批号的奶粉违法,要予以处罚。请问,批号本身就不属强制性标注事项,刮掉奶粉的批号怎会违法呢?被消费者投诉后当地工商部门依据那条法律、法规如何处罚、今后如何管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2-05-04 是否超时:

工商部门有权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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