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2-04-23

标题:津南红磡领事郡房屋过户契税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津南区红磡领事郡购买一套房屋价值77万,88平方米。由于原房主购买未过5年,需要征收营业稅,但是中介介绍说征税的起点不是77万,而是82万,需要根据本地的指导价来征收,而不是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我想问一下,这样征收税款是否有相关的规定,而且现在都是一房一价了,为什么这个还要按照当地的指导价收取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5-25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4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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