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4月2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经查,您所居住的10号楼于2012年4月9日进行通气点火工作,由于您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当天通气,现属于漏户,具体补漏工作需安排计划后才能给予通气,相关部门已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