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2-04-21

标题:要求查档历史经租房材料

据悉,北京住建委发函,京建函【2012】56号文,是关于历史经住房允许查档并给复印文革时收缴的房产证之复印件。据此北京西城区房管局于2012,3,26日,为历史经租房主发放了文革中收缴的老房证之复印件并准予查档原房产材料。

我家在天津市芦台镇有10余间历史经租房是否可尊上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04-25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3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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