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普力诺一氧化氮片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抑或是普通食品?
我发现,早在去年12月6日,天津日报就“上梁不正”在其第10版左下部,率先刊出一则虚假违法宣传“普力诺一氧化氮(片)”莫须有疗效的产品广告,接下来,该报业集团伞下城市快报便“下梁歪”,在该报4月8日第06版、11日第16版、13日第24版以及17日第12版上,陆续刊登4则整版彩色大幅广告,更加猖獗地虚假违法宣传“诺贝尔医学奖成果:普力诺一氧化氮(片)让你从此远离心脑血管病 为我国众多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患者带来福音”。
经登录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国产、进口药品和国产、进口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我均未发现有关“普力诺一氧化氮片(Pro-NO)”及其生产企业“美国阿尔法生物制药公司”的任何产品及企业信息。据此,卫*有理由认为“普力诺一氧化氮(片)”既不是进口原装也不是国内生产的药品;既不是进口原装也不是国内生产的保健食品——那它究竟算什么,其真实产品属性到底是什么?我认为,很有必要烦请市食药监局的专门家们给予明确定性。
另外,市工商局广告处也应“不耻下问”,通过工商系统内部渠道,虚心咨询(学习)一下比自己行政级别低的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看看他们是如何调查处理陈俊欣投诉举报“《湖南日报》大肆刊登普力诺一氧化氮虚假广告误导群众”的。
一个既无批准文号,也无生产厂家却大肆吹嘘治病疗效的骗人广告,不知道其为何能堂而皇之登上堂堂的天津省级党报和主流都市报,还占据着显著的大幅版面,臭钱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