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科金色雅筑物业费收取这么高,有什么法律依据?
领导你好,我是万科金色雅筑的业主,现在的物业费3.2元一平米,远远超出了政府规定的范围,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否违法,我找到了一些资料《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基本内容是: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分为四级),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各等级中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一级1.20元、二级0.90元、三级0.70元和四级0.50元(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各级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