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蒋** 提问时间:2012-03-31

标题:办理暂住证的困惑

尊敬的东丽分局领导你们好;

我在万新派出所办理站暂住证,三个人,他们收了我90元钱,告诉我暂住证一个三十,同时还必须去另外一地方开证明,不开证明万新派出所不给办理,希望领导给我解决的;据我所知别的派出所不是这样的;难道是城区一个价格,郊区一个价格吗?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2-04-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收到了公安东丽分局的书面回复。据悉,分局已经于您取得了谅解,由于流动人口协管员误认为是租住房屋,而收取了30元房屋出租税并开具发票。经过核实后已经退回税款。

东丽区政府办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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