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提问时间:2010-03-28

标题:关于外地人生育及子女教育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来津外地人员,08年在静海九通家园买的房子,但是没有落户,请问如果我将来结婚、子女如果在当地上学,需不需要缴纳借读费等。如何办理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04-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按照目前天津市和我县中小学招生的有关规定,您虽然在本县九通家园购买了房产,但是未办理落户手续,即没有取得当地户口,将来孩子入学时按照县城安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相关政策,家长需持四证(暂住证、务工证、住房证明、居住地户口),小学需到第六小学,初中需到第五中学就读;若孩子在招生前取得我县户口(含蓝印户口),且户口与房产一致,按照目前划片招生的政策,在所属学区片内入学。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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