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2-03-18

标题:武清区北岸尚城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安装移动信号放大器

北岸物业未经我们住户同意,私自于2011年夏天在小高层、大高层每层住户的过道上方安装移动信号放大器,这种放大器的辐射量极大,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小孩和老人),试问一下,谁还敢在这样的居住环境下生活,移动想提高他的通话质量我们不干涉,但是不要在损害我们住户身体健康的基础上。我们询问物业,他们对此毫无解释,楼道面积是我们业主花钱买的公摊面积凭什么他们物业不问我们就按一些有害我们健康的东西。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我们不能居住在高辐射的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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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2-03-20 是否超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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