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兴华食品街工程对我们居民生活影响情况的反应
我们是2009年入住蓟县渔阳镇佳城公寓的住户,位于佳城公寓最西侧,原来我们小区采光、安宁、通风、被空中窥视等方面均属于优良的环境。2010年蓟县兴华食品街工程开始建设,根据我们所见到的情况,该食品街距离我们的楼房仅3-4米远,该食品街的高度不会低于14米,其经营项目为食品的加工、销售。该食品街建成后就是在我们的住宅西侧、南侧形成高墙围堵。其经营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会排放较大的环境污染物,其建筑物会遮挡我们的采光、通风。将对我们的采光、通风、安宁产生很大不良影响,并使我们的室内私密生活遭到高空窥视,这个食品街的工程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会使我们的房产的市场价格大大降低。
2012年3月5日我们到县规划局监察科询问了该工程情况,得悉这个工程已经有了建筑工程许可证,我们认为这个工程给我们造成如此严重的影响,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规划局在审批这个工程时就没有人考虑我们居民的合法权益吗?根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规定,该工程严重违反的该规定,现在就该工程给我们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反应,请予以关注,进行审查,纠正其违法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