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2-02-20

标题:安全隐患问题

静海县有一个独流液化气站 津涞公路运河桥西北侧大院有一个内有一个专拉大罐供气贩违法导气,给老百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麻烦有关领导发现问题后急时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04-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4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经县安监局调查,静海县独流镇液化气站持有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天津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天津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属于正常经营。您反映的液化气罐车为空罐,至今未使用过,县质监局已先后两次对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县安监局责令独流液化气站严禁违法使用罐车用于储存经营活动,同时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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