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丽湖朗钜天域三期
您好,我是2010年在东丽湖朗钜天域三期意风观湖买的房子,合同规定交房日期是2011.10.1,可是到2012年2月份没有电话及局面通知延期交房,也没有发给业主书面的延期通知函,而按照津政发〔2010〕41号批转市建设交通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延期交房的要书面通知业主延期时间,可是朗钜地产没有做到,到目前为止没有交房也没有明确延期到什么时候交房,就是一直在往后推迟,每个月都说能交可到目前延期了5个月了,还是没准确的日期。恳请政府监督朗钜地产补发书面延期通知函,明确交房日期,及赔偿细则、房子质量情况及时向业主讲清(书面)如此问题对国家算是小事,但对我们老百姓是天大的事,请政府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如不行我们只好给中央写信,请国家进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