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丽湖意风观湖三期房子开发商违约,我想退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2010年10月8日从天津东丽湖买的朗钜意风观湖三期的房子,购房合同上注明2011年10月1日之前交房,若逾期交房超过90天,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开发商每天按房款的万分之三赔偿2.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执行第一条。
我认为这合同并不是开发商设的陷阱,因为以前都是房子涨价,退房的话开发商肯定愿意,因此规定乙方有权选择赔偿,我家因为买房时不在天津上班只为了退休后来津住也无所谓,可是2011年7月我和家属调天津上班,孩子也来天津上学了,房屋迟迟不交工,我们租房成本太高,另外还因为房子离市区太远,所以我想退房,前几天问卖给我们房的售楼人员说能退,让我们找客服,可我们找客服,客服说不会给退的,另外我又咨询了法律快车的律师说退房太难,至少和八个月,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太多,而且并不见得能退,真是气愤极了,希望有领导能管管这弱势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