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赫** 提问时间:2010-03-10

标题:农村宅基地自建房问题

领导你好!我家在杨津庄乡农村有宅基地,目前我想在原址重建,改为二层结构楼房,请问需要在那些部门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或是有什么相关法律依据吗!请领导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03-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根据办理程序,您应该到杨津庄镇政府土地所办理重建的相关手续,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土地所电话:29860028)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