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11-11-01

标题:楼下公摊面积,一楼私自建小院,占为已有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安裕东区的一位居民,我小区现正在改建修路期间,但是楼下公摊面积,一楼私自建小院,占为已有,使楼下本来可以修建挺宽阔的道路现在变得狭窄。此事已有人反应过,有关部门也有来人调查过此事,也跟一楼的住户说过折小院的事戸,但是现私建小院仍然没有拆除,但现在已没有相关部门来过问此事,我想是不是此事就告一段落呢?也就是当时过来走个形式呢,而不是把此事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做呢,既然有人反应就应该有个回应,有回应就应该有个力度,而不是光有开始的行动,而没有后面的力度来帮着居民解决此事,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真心实意的为老姓性服务!而且也能尽快的解决私建小院的问题,还居民一个舒适、宽敞的生活环境!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12-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安裕新村东区私自圈占小院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安裕新村东区位于中昌路东侧,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经了解,该小区管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居民对绿地进行拆改、圈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积极协助该小区物业,对影响规划的违章建筑逐步拆除,对新增的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为附近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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