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方** 提问时间:2010-03-04

标题:单位转制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应终止劳动合同

我们是国企转制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我门距退休不足5年单位不应与我们终止劳动合同。可是单位还是与我们终止了劳动合同。不知道上级是怎么审批的?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0-03-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方**”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劳动局进行核查处理。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应与距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规定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新春快乐!

河西区政府

2010年3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