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1-10-26

标题:新房来不及装修使用,希望第二年交暖气费

您好 今年华富家园这边本来说的交不了暖气费,正好房子收得也晚,天气渐凉就没有装修打算等明年开春装修入住。可是现在又通知交暖气费了,感觉这样十分浪费,通了的暖气实际用不到,白白交钱,也白浪费能源。请问来不及入住的业主可以今年不通暖气,明年再通吗?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1-10-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因此在保修期间居民用户不能报停采暖设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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